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best365官网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best365官网消防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best365官网消防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MLWH-ZGZFCGW-202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钊
项目联系电话:182022041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best365官网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 022-262417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翟钊 18202204102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best365官网消防改造项目;本项目位于best365官网天纬路校区后红楼,美术楼。此改造项目为best365官网天纬路校区后红楼防火门改造及消火栓报警系统改造,best365官网天纬路校区和best365官网志成路校区消防控制室报警主机联网。及相关全部配套组件的维修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其他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238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现场报名登记,领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2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钊
项目联系电话:1820220410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