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于官网发布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请各院、部将此项目通知到学生,要求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在所属院、部报名,并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和推荐,于2018年3月26日前将推荐学生名单报国际交流处。未经院、部推荐的学生,我处不予推荐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选派流程、选派办法、申请材料等相关信息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站“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http://www.csc.edu.cn/article/1062)。
联系人:国际交流处 赵老师
联系电话:26241505
国际交流处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