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教委、市外专局和市外办关于出具外籍专家来华邀请函的相关规定,国际交流处统一负责对我院各best365及部门邀请的外籍专家办理邀请函。现将办理邀请函的情况进行分类说明。
一、外籍专家来我院进行公务交流,我院不支付酬薪或劳务费。有两种选择:
1、 国际交流处向天津市外专局申请,由市外专局签发邀请函:适用于停留时间90天以内的邀请(材料参见附件1)。二级best365和部门需提前3-4周向国际交流处申请。
2、我院出具邀请函:一般适用停留30天以内的单次入境,建议提前和所在国驻华使馆沟通,使馆接受此种形式的邀请方可办理(材料参见附件2)。二级best365和部门需提前1周向国际交流处申请办理。
二、外籍专家来我院举办讲座、讲课或者任何类型的活动,我院支付酬薪或劳务费。
国际交流处向天津市外专局申请,由市外专局签发邀请函:适用于停留时间小于90天的邀请(材料参见附件1)。二级best365和部门需提前3-4周向国际交流处申请。
如邀请专家与我院签订工作合同,并要求办理居留许可等相关证件,其入境邀请函手续请提前6周与国际交流处联系。
联系方式:国际交流处 赵星 26241505